董事持股指引

本公司董事會認為,董事應擁有和持有本公司的普通股股票,進一步使其利益和行為符合本公司股東的利益。因此,董事會已採納以下董事持股指引。

  1. 參與

    董事持股指引適用於本公司非員工董事 (每位均為「非員工董事」)。如果某位董事還在本公司的管理層任職,則該董事將受涉及管理層的任何管理層持股指引的制約,而不是這些董事持股指引。

  2. 管理層持股指引涵蓋的資格股份

    符合這些董事持股指引要求的股票包括 (以下簡稱「資格股份」):

    • 在公開市場購買的股票;
    • 透過行使股票期權或依據公司員工認股方案獲得的股票;
    • 受限制股票和受限制股票單位;
    • 遞延股票單位;及
    • 由配偶和/或未成子女在信託中實益擁有的股票。

    非員工董事有權透過行使股權期權 (無論是否授予) 取得的股份不得納為董事持股指引涵蓋的「資格股份」。

  3. 董事持股指引

    公司董事必須擁有市值等於 375,000 美元的「資格股份」。嚴禁非員工董事出售公司股票的任何股份,除非該等非員工董事遵循這些指引。儘管有前述規定,非員工董事也可以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公司股票的股份,前提是:(i) 與同日銷售股權交易有關,(ii) 支付淨股份股權交易中公司股權的行使價和/或 (iii) 履行任何適用的扣繳義務,這些義務與行使期權、授予或支付任何受限制股票、受限制股票單位或遞延股票單位有關。

  4. 例外

    有時,這些董事持股指引可能不太適合某位非員工董事。在該等情況下,管治委員會將做出最終決定,為非員工董事制訂替代的持股指引,以同時反映出這些董事持股指引的宗旨和非員工董事的個人處境。

(修訂和重申於 2014 年 8 月 4 日生效)

管理層持股指引

本公司董事會認為,特定管理層應擁有和持有公司的普通股股票,進一步使其利益和行為符合本公司股東的利益。因此,董事會已採納以下管理層持股指引 (2008 年 2 月 6 日生效)。

  1. 參與

    本公司的管理層持股指引適用於下列管理層 (各為「適用管理層」):

    • 執行長;
    • 總裁、財務長和區總裁;
    • 其他執行副總裁暨
    • 資深副總裁。

    如果某適用管理層也擔任董事會成員,則該涵蓋管理層將受這些管理層持股指引的制約,而非適用於董事會成員的任何持股指引。

  2. 管理層持股指引涵蓋的資格股份

    符合這些管理層持股指引的股票包括 (以下簡稱「資格股份」):

    • 在公開市場購買的股票;
    • 透過行使股票期權或依據公司員工認股方案獲得的股票;
    • 受限制股票和受限制股票單位;
    • 遞延股票單位;及
    • 由配偶和/或未成子女在信託中實益擁有的股票。

    適用管理層有權透過行使股權 (無論是否授予) 取得的股份不得納為管理層持股指引涵蓋的「資格股份」。

  3. 管理層持股指引

    實現所需市值

    本公司的管理層持股指引要求各位涵蓋管理層必須持有若干資格股份,市值等於涵蓋管理層基本薪資的數倍 (生效日以 2008 年 2 月 6 日或其首次成為適用管理層的日期二者較晚者為準)。適用管理層必須擁有或持有的資格股份的市值 (以下簡稱「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 如下:

    • 執行長:管理層基本工資的六 (6) 倍
    • 總裁、財務長和區總裁:管理層基本工資的三 (3) 倍。
    • 其他執行副總裁:管理層基本工資的兩 (2) 倍。
    • 資深副總裁:管理層基本工資的一 (1) 倍。

    適用管理層必須在 2013 年 2 月 6 日之後或首次成為適用管理層後三 (3) 年內獲得符合所需市值的若干資格股份的擁有權。如下詳述,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會因基本工資變更和職位變更 (如適用) 而重新計算。否則,一旦確立,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將不會因以下情況而變更:公司普通股的市場價格波動;公司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股票股息或公司資本結構中的類似變更。

    所需股份級別的擁有權

    在交易日,適用管理層獲得符合其所需市值的資格股份的擁有權 (以下簡稱「適用管理層的成就日」),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將根據成就日普通股每股的收盤市場價轉換為若干股份。由此得出的股份數即為適用管理層的「所需股份級別」。適用管理層所需股份級別確定之後,只要適用管理層職位沒變,就必須保持符合所需股份級別的若干資格股份的擁有權。

    如果公司發行在外的股本發生股票分割、反向股票分割、股息或其他類似變更,管治委員會將進行評估,確認是否要調整適用管理層的所需股份級別,而這些管理層的所需股份級別在資本結構變更之日已確定。否則,一旦確定,適用管理層所需股票級別將不會因公司普通股的市場價格波動而發生變化。

    職位或基本工資變更

    如果因為職位或基本工資變更,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增加,則自職位變更或基本工資增加之日起,適用管理層有三 (3) 年時間獲得滿足適用的所需市值增量的股份擁有權。在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增量增加的成就日,增加的所需市值將根據成就日普通股每股的收盤市場價格轉換為若干股份。由此得出的股份數將添加到適用管理層當時的所需股份級別。

    如果在適用管理層的成就日之後,適用管理層所需市值因職位變更或基本工資減少而減少,則適用管理層所需股份級別將減少一定數量的股份,等於所需市值的適用減少額除以職位變更或基本工資減少生效日普通股每股的收市價格。所需市值在適用管理層的成就日之前因職位變更或基本工資減少而減少,不會影響適用管理層必須達到修訂後所需市值的期限。

  4. 例外

    有時,這些管理層持股指引可能不太適合某適用管理層。在該等情況下,管治委員會將做出最終決定,為適用管理層制訂替代的持股指引,以同時反映出這些管理層持股指引的宗旨和適用管理層的個人處境。

(修訂和重申於 2020 年 3 月 4 日生效)